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现将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1850893236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5-08-14 热度: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现将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快递企业,是指在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上述企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企业或者上述分支机构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快递末端网点,是指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的经营网点。
本公告所称快递服务,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服务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快递企业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活动。快递末端服务是指上述收寄、投递服务。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收寄服务,是指快递企业接受寄件人委托,完成快件下单、验视、包装、封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对快件进行归类、封发的业务活动。投递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将快件按约定方式投交到约定的地址或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二、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纳税人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不包括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特此公告。
政策来源于:上海税务公众号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企业股权变更、减资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税务处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而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其相关凭证的合规性直接影响企业的税务成本与风险。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力度...

在企业的财务核算与税务处理中,无形资产的摊销扣除是一个关键环节,它不仅影响企业的成本核算,更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紧密相关。准确把握企业所得税法上关...

印花税虽然涉及的金额规模看似不大,但实际上它与我们日常的经营活动有着紧密且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实际的经济活动操作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时常会陷入困惑:在众多的合...

为助力农林牧渔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对从事特定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给予税收支持。但企业在享受优惠时,需留意诸多风险点,以免引发税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