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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2-01-14

咨询时间 2022年1月13日 答复时间 2022年1月13日
咨询标题 契税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
答复内容   契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具体情形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承受方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实际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成交价格以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格确定。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契税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的差额。
  (三)税务机关核定的契税计税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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