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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的部分
发布时间:2021-11-02

咨询时间 2021年11月1日 答复时间 2021年11月1日
咨询标题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的部分税费都包括哪些?
答复内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度缴纳),即纳税人应当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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