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海南税务问答 >
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还需要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发布时间:2021-06-10

咨询时间 2021年6月9日 答复时间 2021年6月9日
咨询标题 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还需要预征个人所得税吗?
答复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