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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享受留抵退税政策后,是否还可以申请即征
发布时间:2025-06-0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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