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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 个人也可以在海南买公寓了
发布时间:2021-07-08

我们在一个城市奔波,为了一个小小的目标打拼,在城市内有自己的安身之地,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但现在,先不说房价太高,且谈买房的条件都要很多人“望尘莫及”。就在今天,一条劲爆消息传出,海南公寓市场政策调整,今日消息得到证实,下面和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一起了解下新政策是怎样的,如何解决人们问题的。



  12月19日19时,海南市住建委在官方网站发布《海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以及对该《意见》的解读,确认个人可以购买公寓了。

  《意见》称,为进一步优化海南市营商环境,经会市国土规划委,现就《海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第三条第(三)项,提出如下意见: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规定的“商服类物业”,指该文件公布之日(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2017年3月30日之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不执行此条规定。

  以上意见自2018年12月20日起执行。

  政策的出台,让人们得到便利,也让我们的生活更好。公寓开放个人,意味着更多人可以在海南拥有自己安身立命的位置。

  海南市住建委强调,下一步,市、区住建部门将联合加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保持市场平稳运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条件。

  但是呢?还是有一些人不能享受新政策,这是什么情况,跟着小编继续看下文

  哪些不能享受新政策,19日24时前签了认购书的.

  2018年12月19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8年12月19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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