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公司注册 > 公司注册 > 内资企业注册 >
海南市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28

海南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证监会[2001]5号文,市经委渝经函[2001]270号文的规定,海南现代股权托管登记有限公司是海南市法定的海南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机构。非上市企业应依照本实施办法进行股权登记。 第二

  海南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证监会[2001]5号文,市经委渝经函[2001]270号文的规定,海南现代股权托管登记有限公司是海南市法定的海南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机构。非上市企业应依照本实施办法进行股权登记。

  第二条 为规范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确认股权权属,提高股东名册的公示性,维护股东及其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股本安全,高效流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是指海南现代企业股权托管登记有限公司作为具有普遍公信力,经海南市政府部门批准,接受非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委托,依法从事股权登记和股权托管工作。

  第四条 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包括股权登记和股份管理业务,具体业务内容是:

  股权基本登记业务包括:股权初始登记,股权变更登记和股权注销登记。

  股权其他登记业务包括:股权质押登记,股份期权登记,股权托管经营登记,股份质押登记和股份性质变更登记。

  股份管理业务包括:股权证持有卡挂失、股份查询、股份查封和冻结、股份证明、股份权益分派、股权管理信息披露。

  第五条 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适用范围包括:

  (一) 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

  (三) 实施内部员工或者经营管理者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四) 依法可办理登记托管的其他股权或相关权益。

  上述适用于登记托管业务的股权,仅限于海南市内的非上市企业。

  第六条 在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时,非上市企业应对本实施办法完全认同, 股权托管登记公司托管的股东名册是非上市企业股权状况的最直接证明。非上市企业自备的股东名册应与股权托管登记公司托管的股东名册保持一致,并不得对抗股权托管登记公司托管的股东名册。

  第七条 在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时,非上市企业及其股东应保证所提交全部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

  第八条 经非上市企业认可, 股权托管登记公司可以对外办理关于非上市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业务。

  第二章 股权基本登记业务

  第一节 股权初始登记

  第九条 股权初始登记是指非上市企业股东的股权在股权托管登记公司的首次登记。股权初始登记的由非上市企业统一办理。

  第十条 股权初始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非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股东名册、股份数量、股份类别、取得股权日期、法人股东执照号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住所、联系电话。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9页)
上一页 1 2 3 4 5 .. 9 下一页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