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分:耽误口岸建立费和船舶油污损害抵偿基金减免政策执行期限--权威解读_海南财税代理
发布时间:2021-04-16
中国网财经6月24日讯 据财务部网站动静,海南代理记账,《财务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减免口岸建立费和船舶油污损害抵偿基金的通告》(财务部交通运输部通告2020年第14号)划定的免征收支口货品口岸建立费和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抵偿基金政策执行期限耽误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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