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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_税务网校_海南财税代理
发布时间:2021-0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了完善税收法令制度,提高立法公家参加度,遍及凝结社会共鸣,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果真征求意见。公家可以在2020年1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网站(网址:)首页《财务礼貌意见征集信息打点系统》(网址:);可能通过国度税务总局网站(网址:)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法将意见寄至:上海市西城区三里湖北三巷3号财务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可能上海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度税务总局货品和劳务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消费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入口应税消费品的单元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该当依照本礼貌定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依照本法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按照宏观调控需要,国务院可以调解消费税的税率,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

第三条 纳税人在出产、批发可能零售环节销售应税消费品,该当依照本礼貌定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该当依照本礼貌定缴纳消费税。

第四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可能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步伐计较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较公式:

实行从价计税步伐计较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计税步伐计较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步伐计较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第五条 纳税人兼营差异税率的应税消费品,该当别离核算差异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别离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可能将差异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合用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罗全部钱币可能非钱币形式的经济好处。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较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钱币结算销售额的,该当折合成人民币计较。

第七条 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凭据纳税人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值计较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值的,凭据构成计税价值计较纳税。

实行从价计税步伐计较纳税的构成计税价值计较公式:构成计税价值=(本钱+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步伐计较纳税的构成计税价值计较公式:构成计税价值=(本钱+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凭据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值计较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值的,凭据构成计税价值计较纳税。

实行从价计税步伐计较纳税的构成计税价值计较公式:构成计税价值=(质料本钱+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步伐计较纳税的构成计税价值计较公式:构成计税价值=(质料本钱+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九条 入口的应税消费品,凭据构成计税价值计较纳税。

实行从价计税步伐计较纳税的构成计税价值计较公式:构成计税价值=(关税计税价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步伐计较纳税的构成计税价值计较公式:构成计税价值=(关税计税价值+关税+入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十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值和数量明明偏低且不具有公道贸易目标的,税务构造、海关有权审定其计税价值和数量。

第十一条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持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划定抵扣。

第十二条 外购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持续出产应税消费品的,切合下列景象的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划定抵扣:

(一)烟丝出产卷烟的;

(二)鞭炮、焰火出产鞭炮、焰火的;

(三)杆头、杆身和握把出产高尔夫球杆的;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出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的;

(五)实木地板出产实木地板的;

(六)石脑油、燃料油出产制品油的;

(七)汽油、柴油、润滑油别离出产汽油、柴油、润滑油的;

(八)集团内部企业间用啤酒液出产啤酒的;

(九)葡萄酒出产葡萄酒的;

(十)高等扮装品出产高等扮装品的。

除第(六)、(七)、(八)项外,上述准予抵扣的景象仅限于入口或从同税目纳税人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凭正当有效凭证抵扣消费税。

第十四条 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还有划定的除外。

按照百姓经济和社会成长需要,国务院可以划定免征或减征消费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

第十五条 消费税由税务构造征收,入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税务构造委托海关代征。

海关该当将受托代征消费税的信息和货品出口报关的信息共享给税务构造。

个人携带可能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计征步伐由国务院拟定。

第十六条 消费税纳税义务产生时间,按以下划定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产生时间为收讫销售金钱可能取得索取销售金钱根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义务产生时间为受托偏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三)未对外销售,自用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产生时间为移送货品的当天。

(四)入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产生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天。

第十七条 消费税纳税所在,按以下划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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