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法务 > 企业法库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
发布时间:2024-02-01

   > > >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6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24-2-18
实施时间: 2024-2-18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阅读人次: 1771
0
发文内容:

厦门市总工会:
  近接由贵单位主办我局协办的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基层企业工会经费由市税务部门代征的建议的建议》(第0136号)。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厦门市税务局目前征收工会经费行为属于受厦门市总工会委托代征,无权自行出台新规定。
  特此函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4年2月18日

 
相关法规  
粤工办[2023]28 2020/7/24
藏工发[2022]13 2022/7/1
吉政办发[2006] 2007/1/1
粤地税发[2013] 2013/8/1
2023/9/22
2013/2/26
2014/5/1
厦地税发[2014] 2014/8/1
黔工总字[2005] 2005/3/30
2022/7/1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