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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贷款损失准备金可否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1-03-16

金融企业为应对坏账风险,在提供贷款业务时,一般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在中,金融企业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其贷款损失准备金可否税前扣除?除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外的其他贷款,其贷款损失准备金可否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规定:“五、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凡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5号)的规定执行的,不再适用本公告第一条至第四条的规定。六、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若属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贷款损失准备金已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5号)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再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的规定。

(本文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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