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发布时间:2026-01-05

记者 易敏敏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八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2026年将继续实施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两类补贴政策,最高补贴金额达2万元。该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对于汽车报废更新方面,《实施细则》明确,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乘用车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对报废更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对于汽车置换更新方面,《实施细则》明确,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乘用车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对换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所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所新购置的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同一省级地区开具或办理。

在补贴审核与兑付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各地相关部门依托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及各地汽车置换更新系统,对消费者提交的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所购置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连通车辆登记、交易发票等数据系统,辅助地方规范高效开展补贴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各地要优化补贴审核兑付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为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实施细则》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各相关部门按有关要求对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地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补贴政策,维护公平竞争。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畅通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处理不正当行为。


责任编辑:杨颖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