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时间 | 2024年7月2日 | 答复时间 | 2024年7月2日 |
| 咨询标题 | 固定资产折旧的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 ||
| 答复内容 |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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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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