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海南税务问答 >
企业所得税法对亏损是如何界定的?
发布时间:2023-05-18

咨询时间 2023年5月17日 答复时间 2023年5月17日
咨询标题 企业所得税法对亏损是如何界定的?
答复内容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