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时间 | 2023年4月5日 | 答复时间 | 2023年4月5日 |
| 咨询标题 |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放弃适用3%征收率减按1%优惠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 ||
| 答复内容 |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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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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