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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所签订的合同列明了总金额、不含税金额
发布时间:2023-04-04

咨询时间 2023年4月3日 答复时间 2023年4月3日
咨询标题 纳税人所签订的合同列明了总金额、不含税金额,但未列明增值税税款,印花税计税依据可以按照不含税金额确定吗?
答复内容
答:根据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合同未列明增值税税款,应按合同总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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