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海南税务问答 >
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能
发布时间:2022-01-26

咨询时间 2022年1月25日 答复时间 2022年1月25日
咨询标题 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能否使用?
答复内容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