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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在哪里办理
发布时间:2021-06-01

咨询时间 2021年5月31日 答复时间 2021年5月31日
咨询标题 纳税人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在哪里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答复内容     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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