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规定第一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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