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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对外赠送礼品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发布时间:2013-05-31

基金会对外赠送礼品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第九条规定,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基金会对外赠送礼品,应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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