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规定:“四、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连续加工生产润滑油,或纳税人(包括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纳税人及其他纳税人)外购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加工生产润滑油,在申报润滑油消费税额时按当期销售的润滑油数量扣减其耗用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润滑油基础油数量的余额计算缴纳消费税。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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