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家为了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而对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征收的一项政府非税收收入。广告服务、娱乐服务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政策来源于:浙江税务公众号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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