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公司注册 >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吧!

文章来源于:浙江税务公众号

想了解更多财税资讯,请点击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