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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外资公司的两种经营模式及注册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2021-07-08

一、采用合伙形式进行经营。

2个或者2个以上的外国法人或者自然人共同出资在我国境内注册设立企业。遵循我国法律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合资的相关规定。

二、采用个人独资形式进行经营

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我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其该国外投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有独立的经营、核算、承担法律等。从 组织形式上说,外企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只要外资法人能够依法获得资格,组织形式多为有限责任公司

在申请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前进行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

1、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开业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

2、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

3、外方投资者的公证认证证明原件;

4、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全体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

其他资料按正常公司注册资料准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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