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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与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28

股权赠与的实质是股权的单方面转移,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给予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的一方为受赠人。股权赠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小编为您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下发后,对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个人股权赠与现象层出不穷,个人通过无偿转让股权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事例屡见不鲜。从目前税收政策来看,受赠股权所得目前仍然是个人所得税征管“真空”,因此有必要完善相应的税收政策及征管规定,对个人股权赠与行为进行法律规制,以强化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

  股权赠与的基本情况

  赠与是公民对自己的财产处分权之一。《合同法》规定:赠与是种合同关系,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行为。

  推而言之,股权赠与就是赠与人将自己名下的并可以实际控制的股权无偿给予受赠人的一种行为。股权赠与,为特定物的赠与,需要同时符合《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与之有关的相关规定。

  股权赠与的实质是股权的单方面转移,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给予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的一方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即赠与人与受赠人一旦达成合议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赠与人对受赠人有要求其履行的权利。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不必遵守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

  法定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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