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给个人(非本企业员工)的稿酬所得,是否需要对方缴纳增值税?
答:稿酬通常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其实质是出版机构购买作者作品(比如文章)的发表权或发行权。而《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权利。
因此,稿酬实质上就是转让著作权中的某一项或几项权利,本质上仍然是属于转让著作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因此,个人转让著作权取得的稿酬所得,免征增值税。
但要注意的是,稿酬属于个人的综合所得的一部分,应该计入个人年度所得进行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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