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南代理记账 > 财务咨询 > 日常财务咨询 >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做固定资产清理应该
发布时间:2021-06-20

对于固定资产清理时,需要缴纳税费的行为,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和一般纳税人是一样的呢?和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固定资产清理应该怎么缴纳税费?

1、小规模纳税人

基本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

2、一般纳税人

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以上就是有关固定资产清理缴税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是一家专注于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公司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营业执照、资质代办、许可证、企业报税/年审、财务代理等一系列业务服务,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财税相关知识,欢迎点击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24小时客服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