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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不能转变为一般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1-06-20

一般纳税人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产生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通过采购原材料或者接受服务等营业活动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进而可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

一般纳税人在税款抵扣方面的优势,使得很多其他类型的企业,想通过一定的方式转变成一般纳税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转变为一般纳税人的。

不能转变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系统进行申报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依照小规模纳税人系统进行申报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4、非企业性单位;

5、销售免税商品的企业。

除了上述企业外,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应该向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部门提交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的文件;

2、新开业的纳税人,可直接向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3、可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公司账簿,依照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企业满足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便可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按照一般纳税人相关规定抵扣税款,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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