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的主要情形: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注意: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已抵扣」;购买方于非申报期已认证通过但是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依然是选择「已抵扣」,待申报期时需要申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注意:购买方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未抵扣」
(二)由销售方填开《信息表》的主要情形:
1.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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