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公司从农夫手中购入水果对外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_税务网校_海南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2021-04-25

  公司从农民手中购入水果对外销售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自2012年1月1日起,海南公司注册,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司从农民手中购入水果不属于自产的农产品,且水果不属于蔬菜,根据上述规定,不能免征增值税。 。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海口三亚公司注册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