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法务 > 企业法库 >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城镇
发布时间:2023-11-30

   > >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发文时间: 2023-12-28
实施时间: 2023-12-28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所属区域:
阅读人次: 1912
0
发文内容:

  由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恰逢法定休假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 2023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至2024年1月2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4/12/27
2024/1/1
2022/1/1
2022/9/19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4/2/26
税总办征科函[2 2024/1/1
国家税务总局湖 2019/5/1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7/4/11
2020/1/31
2019/4/8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