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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耕地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吗?
发布时间:2019-10-30

耕地对于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它关系着粮食安全问题。为保护耕地资源,我国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那么只是临时占用耕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呢?下面就随小编来看看吧!

问:临时占用耕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第十八条规定: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依法复垦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第十九条规定: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的非农业建设,应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自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之日起3年内依法复垦或修复,恢复种植条件的,比照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退税。

综上所述,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后,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可以全额退还已。

(本文来源:湖南省税务局,由东奥会计在线整理,转载须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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