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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冲红如何申报?
发布时间:2021-03-23

发票冲红即原先开的发票有误或需更正,需要重新开发票调整账。无论是一般纳税人或是小规模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都会遇到需要发票冲红的情况。在中,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需要冲红一般纳税人的发票如何申报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文件规定:“五、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一)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小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多缴税款,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二)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大于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少缴税款,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

转登记纳税人因税务稽查、补充申报等原因,需要对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转登记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变动情况。”

(本文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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