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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广告收益如何纳税?
发布时间:2020-11-24

现如今有人戏谑,以前电视剧里插播广告,现在则是广告中插播电视剧。玩笑归玩笑,但现在影视广告确实铺天盖地,无孔不入,说到底还是资本的力量。那么,电视剧广告收益该如何计算呢?从事工作的你知道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六)现代服务。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3.文化创意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3)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因此,影视广告收益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需记在“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下征收增值税,其增值税税率为6%。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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