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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酒消费税应如何缴纳?
发布时间:2020-03-30

在中,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次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例如烟、酒这类会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商品,都在消费税的征收范畴里。那么配制酒应该怎样缴纳消费税呢?

要想知道配制酒如何缴纳消费税,我们首先要对其有个清楚的认识,知道到底什么是配制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制酒消费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3号)规定:

配制酒(露酒)是指以发酵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可食用或药食两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调配、混合或再加工制成的、并改变了其原酒基风格的饮料酒。

配制酒消费税适用税率具体分为三种情况:

一、 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

2.酒精度低于38度(含)。

二、 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 其他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白酒”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上述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是指酒基中蒸馏酒或食用酒精的比重超过80%(含);发酵酒为酒基是指酒基中发酵酒的比重超过80%(含)。

(本文来源:重庆市税务局,由东奥会计在线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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