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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何抵扣?
发布时间:2020-01-14

旅客运输服务是指为客户提供旅客运输,通过售票工作,把旅客组织起来并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在旅行中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集人、车、路、站于一体,主要以提供劳务的形式为旅客服务。那么,作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几大费用之一,在中,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何抵扣呢?

问: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答: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燃油附加费)÷(1 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3%)×3%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由东奥会计在线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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