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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欠税情形”指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1-03

在中,欠税是指纳税人超纳税期限,发生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无论何种原因,欠税行为都会对纳税人造成巨大的影响,除了需要额外加收滞纳金和进行罚款以外,情形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那么“不存在欠税情形”指的是什么呢?

问:“不存在欠税情形”指的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无欠税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7号)第二条的规定,本公告所称“不存在欠税情形”,是指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下列应缴未缴的税款:

(一)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二)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三)税务机关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

(四)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五)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本文来源:吉林省税务局,由东奥会计在线整理发布,转载须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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