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海南税务问答 >
纳税人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吗?
发布时间:2019-12-31

在中,税可谓是无处不在。企业业务往来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但是出于种种原因,纳税人有时是无法按时纳税的。那么遇到特殊情况,纳税人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吗?

问:纳税人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吗?

答:如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以参照省税务机关的批准权限,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由东奥会计在线整理发布,转载须注明出处)

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

推荐课程: |  |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x
如有疑问,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