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不同阶段都要做不同的事,正如每年的不同时段,我们也在缴纳不同的税款。从事工作的我们都清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种常见税种的缴纳时间。那么消费税,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缴纳呢?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列如下:(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本文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
推荐课程: | |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法律服务、海南猎头招聘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