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根据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的条件,判断自己是否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电子模板、纸质报表四种方式..
1850893236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5-08-14 热度:
一是要根据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的条件,判断自己是否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电子模板、纸质报表四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提交方式;
三是根据自己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四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漏掉重要的税收提醒服务;选填项尽可能填写完整,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税收服务;
五是通过电子模板、纸质报表等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应留存好本人和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签字盖章纸质信息表备查;
六是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未及时确认的,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享受。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企业股权变更、减资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规定:“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现将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快递企业,是指在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并依法...

1.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是否可以按照投资额抵免应纳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

1.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报送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