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自贸岛公司注册、海南公司代理记账、海南公司地址托管、免税政策咨询、海南园区地址提供、海南公司异常解除、海南公司注销、三亚海口个体户注册注销服务!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海南税务问答 >
网络货运经营企业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_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网络货运经营企业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规定:“二、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

18508932366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网络货运经营企业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

发布时间:2025-08-14 热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5号)规定:“二、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纳税人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不包括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企业股权变更、减资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上一篇: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会计网校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 | 海口市人民政府 | 海南省人民政府 | 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北京注册税务师 |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海关总署 | 财经中国网 | 新浪网 | 百度 | 腾讯网 | 网易 | 中国财税法治网 | 奈飞网-好新闻天天见 |

官方微信公众号

集团总部18508932366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B座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