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实务中,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在享受着各种优惠的同时,同样也需要缴纳各项税款。但无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是其他税种,虽然是企业必须缴纳的,但却..
1850893236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0-07-08 热度:
在中,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在享受着各种优惠的同时,同样也需要缴纳各项税款。但无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是其他税种,虽然是企业必须缴纳的,但却不是企业主动想要缴纳的,因此为了节省支出,逃税行为时常发生。为了避免国家收入的流失,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身为纳税人,是否有权拒绝检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五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八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税务检查职权。
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无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税务机关对集贸市场及集中经营业户进行检查时,可以使用统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第15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由东奥会计在线整理,转载须注明出处)
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
推荐课程: | |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最新政策为准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企业股权变更、减资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改革力度的加大,实名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不再像以前那样繁琐。在会计实操中,实名纳税人有些资料可以免予提供。...

在会计实务中,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在享受着各种优惠的同时,同样也需要缴纳各项税款。但无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是其他税种,虽然是企业必须缴纳的...

国家不仅仅对个人给予了很大优惠,对企业也实行了一系列政策。那么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是否可以在网上办理出口退税等会计实务工作呢?...

发票开具,可以说是财务人的会计实务工作之一。尤其在填充增值税发票信息时,票面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成为财务人的常识。但是关于统一社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