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自贸岛公司注册、海南公司代理记账、海南公司地址托管、免税政策咨询、海南园区地址提供、海南公司异常解除、海南公司注销、三亚海口个体户注册注销服务!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海南税务问答 >
联营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时,长投是否应当按照_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联营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时,长投是否应当按照

联营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时,长投是否应当按照股权被动稀释进行会计处理?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2015〕19号)等相关规定,..

18508932366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联营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时,长投是否应当按照

发布时间:2023-01-06 热度:

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财会〔2015〕19号)等相关规定,对于此类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企业应当根据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本问题中的乙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等进行会计处理,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对于投资方甲公司而言,在乙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时,不会产生《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第十一条所规定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因此本问题中的甲公司在乙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时,不应当将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股权被动稀释进行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3日

政策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想了解更多财税资讯,请点击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企业股权变更、减资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上一篇:技能提升补贴谁能申领?能领几次?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会计网校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 | 海口市人民政府 | 海南省人民政府 | 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北京注册税务师 |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海关总署 | 财经中国网 | 新浪网 | 百度 | 腾讯网 | 网易 | 中国财税法治网 | 奈飞网-好新闻天天见 | 饭么美食 | 2345好导航 | 九掌金融 | 海南易诉保 | 天空体育台 | 发财课创业信息 |

官方微信公众号

集团总部18508932366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B座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