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6 热度:
| 咨询时间 | 2025年1月5日 | 答复时间 | 2025年1月5日 |
| 咨询标题 | 纳税人发生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一项应税交易具体应如何适用? | ||
| 答复内容 |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规定:“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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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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