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扣缴是指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的一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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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泉扣缴是指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具体来说,源泉扣缴适用于以下类型的企业:
1.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2.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需要注意的是,源泉扣缴主要是针对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方式,对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企业),通常适用正常的纳税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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