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热度:
| 咨询时间 | 2023年10月7日 | 答复时间 | 2023年10月7日 |
| 咨询标题 | 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怎么缴纳企业所得税? | ||
| 答复内容 | 答:根据《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文件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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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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