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自贸岛公司注册、海南公司代理记账、海南公司地址托管、免税政策咨询、海南园区地址提供、海南公司异常解除、海南公司注销、三亚海口个体户注册注销服务!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海南税务问答 >
纳税人是否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_海南公司注册首选民企服务中心

纳税人是否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是否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18508932366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纳税人是否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15 热度:

咨询时间 2023年6月14日 答复时间 2023年6月14日
咨询标题 纳税人是否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答复内容
答: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十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企业股权变更、减资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上一篇:如何确定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会计网校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 | 海口市人民政府 | 海南省人民政府 | 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北京注册税务师 |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海关总署 | 财经中国网 | 新浪网 | 百度 | 腾讯网 | 网易 | 中国财税法治网 | 奈飞网-好新闻天天见 |

官方微信公众号

集团总部18508932366

海南海口市龙华区紫荆路2-1号紫荆信息公寓B座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