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9 热度:
| 咨询时间 | 2022年10月8日 | 答复时间 | 2022年10月8日 |
| 咨询标题 |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3%的应税服务,2022年第三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 ||
| 答复内容 |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2022年第三季度,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温馨提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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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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