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9 热度:
| 咨询时间 | 2021年5月18日 | 答复时间 | 2021年5月18日 |
| 咨询标题 | 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 ||
| 答复内容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 ||
| 答复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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