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农民专业合作在国税有相关税收优惠吗?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增值税..
1850893236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11-10-30 热度:
问:农民专业合作在国税有相关税收优惠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具体范围:“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海南省民企服务中心提供海南公司注册、海南代理记账、海南企业股权变更、减资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